關于意大利學位和學歷證明書認證辦法的通告
來源: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時間:2024-09-05 15:35:15
教育部辦公廳于2018年4月18日發布了《關于意大利學位和學歷證明書與學位和學歷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通知》,為配合教育部辦公廳發文,進一步做好意大利留學歸國人員服務工作,我中心將對持由意大利法律承認,且有資格頒發學位證書的公立和非公立的大學、大學級別的學院、理工大學以及高等音樂、藝術、舞蹈學院頒發的學位和學歷證明書的申請人提供正式認證服務。
為更加快捷、精準地完成認證評估,請申請人在線提交學位和學歷證明書時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人所提交的學位和學歷證明書應為上述意大利高等院校官方出具的正式文件,并帶有院系簽章;
2、通常情況下,學位和學歷證明書應包含申請人所獲學位、所學專業及學位獲得時間等基本信息;若證明書系院校用意大利語以外的語言開具,建議申請人與院校協商用意大利語標注其學位名稱。我中心在認證評估中以意大利語學位名稱為準;
3、文憑附錄(Supplemento al Diploma/ Diploma Supplement)系學位或高等教育文憑的輔助性文件與學位和學歷證明書不具有同等效力,也無法替代學位證書。
本辦法自從發布之日開始施行。已獲得我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的申請人可持符合上述要求的學位和學歷證明書在認證系統中申請“換正式”業務,以更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感謝廣大留學人員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理解和支持。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