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創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學法學院,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出任首任院長。當時海內外許多著名法學大家前來任教或講學,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社會法學派的代表羅斯科?龐德教授就曾在法學院授業傳道。
1952年院系調整時,原國立浙江大學成為單一的理工科大學。1980年,原杭州大學重建法律系,原浙江大學在1995年設立國際經濟法系。1998年,經國務院批準,由四所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醫科大學與浙江農業大學合并組建新的浙江大學。隨即組建成立了新的浙江大學法學院。
2006年9月,香港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贈,支持建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于2007年4月20日成立,是年秋天,遷址于百年老校園----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光華法學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訓,堅持“專業典范,社會公義”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學術旨趣,營造“以學生為本,師生互動”的學院氛圍。圍繞浙江大學2020年基本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總體發展目標,努力與學校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大學同步躋身世界一流法學院行列。
教授委員會是學校特設的光華法學院學術審議機構,是光華法學院改革發展的咨詢機構。2013年11月2日光華法學院第二屆教授委員會成立。
學院現有學生1000余人。學院現有全職教師61位,其中教授21位,副教授23位,兼職教授(研究員)20人,擁有國家千人計劃教授等各層次優秀人才。聘請被譽為兩岸民法“第一人”的前臺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王澤鑒教授等多位兼職教授定期為學生傳道授業。
學院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法學博士后流動站,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國家重點學科,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和民商法學2個省級重點學科,設有“6+1”校級研究所。2012年,中國法碩士(LL.M.)點獲批,是國內第一家獲得教育部批準的目錄外獨立設立的二級學科。學院重點建設“3+X”學科,其中的“3”指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學理論,“X”則是一個開放的、動態的學科群,如海洋法、金融法、法經濟學、知識產權等。
2012年我院成功入選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成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之一。培養造就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是學院人才培養的最高目標。
答攻讀浙江大學在職研究生是不需要辭職的,而且不會影響工作,這主要是由學習方式決定的,其上課方式有網絡班、周末班、集中班三種方式,都是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課程安排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答浙大在職研究生是非常靠譜的。該校目前主要是以同等學力申碩的方式在進行招生,招生專業有金融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統計學、刑法學和訴訟法學等,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可以報名。證書是被國家承認的,可以用于升職加薪、評職稱、出國留學等。
答浙江大學在職研究生上課方式有周末班、集中班和網絡班三種。周末班可以借助周六日進行課程學習;集中班能夠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課程講授;網絡班主要通過互聯網遠程教學的方式上課,報考者可自由選擇上課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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