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申碩學位證書樣本及介紹
來源:學位網
時間:2024-07-10 14:08:50
學位證書是表明學位獲得者學術達到相應水平的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學士學位的證書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碩士學位證書格式,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制定。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學位授予單位發給。”1981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來,為規范學位授予秩序和保證學位證書質量,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對學位證書的統一印制發行工作,在保證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地進行了調整完善。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調整學位證書版式及格式內容的通知”(學位【2007】25號)文件精神,自2008年6月1日起,啟用新版學位證書。新版學位證書的版式由“開本式”調整為“單頁式”。調整后學位證書的材質為單頁120克A4無熒光水印紙。新版學位證書加強了防偽措施,其材質采用無熒光水印紙,紙內夾有防偽圖案水印,和防偽油墨暗印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監制”字樣。新版學位證書具體格式與內容如下:
一、學位證書樣本

二、學位證書格式
碩士學位證書,A4紙周邊印有花邊,底紋襯托防偽圖案水印,上部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其下印有“碩士學位證書”字樣;版心為淺藍色,同時印有授予碩士學位的有關內容;右側留有粘貼學位獲得者照片的位置。
三、碩士學位證書的內容說明

按照碩士學位證書樣式中注明的位置編號,學位證書內容逐項說明如下:
1.學位獲得者姓名的全稱。
2.學位獲得者的性別。
3.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的學位獲得者的出生日期(與本人身份證記載一致)。
4.依次為學位授予單位的全稱和學科、專業名稱(只設一級學科的填一級學科名稱;一級學科范圍內自主設置學科、專業的填一級學科名稱,是否同時填寫學科、專業名稱由學位授予單位確定)。
5.所授學位的學科門類(按國家法定門類)。
6.學位獲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下方加蓋學位授予單位的鋼印。
7.學位授予單位全稱。
8.“校(院、所)長”兩字。左右兩端分別與下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評”、“會”兩字對齊。
9.校(院、所)長簽字。
10.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如為代理,應在簽字后注上“代”字。
校(院、所)長兼任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簽字時可在9、10兩位置居中簽一個名字。
11.證書編號。
12.用漢字填寫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學位的日期,例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同等學力申碩上課方式有哪些?
下一篇:攻讀同等學力申碩有用嗎?






















